各直属会员企业、商协会:
根据《司法部 全国工商联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建立“万所联万会”机制的意见》的要求,为了精准做好企业、商协会与律师所联系对接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打造我区法治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两个健康”。
目前,根据工作安排,需要精准了解我区民营企业和商协会建立顾问律师以及工作开展情况,按照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区工商联协同区司法厅建立企业和商协会联系律师服务对应机制。因此,请企业和商协会认真填报调查问卷(见附表),于6月1日前报区工商联社会法律服务处。
联系人及电话:
多布杰 13889089010
伍 洋 17708990586
邮箱:2521584056@qq.com
附件:《调查问卷表》
自治区工商联社会法律服务处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