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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第二批西藏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5 | 信息来源: | 浏览次数:1953
区直会员企业、商(协)会:
 
  为推动西藏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健康快速发展,鼓励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中小微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提高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创新创业能力,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启动了第二批西藏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从第一批申报情况看,各直属会员企业、商(协)会存在申报主动性不强、上报不及时、申报资材不规范等问题,致使区直企业的申报率和成功率均较低。为切实做好2020年第二批西藏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对象
 
  申报时间:2020年11月15日前各企业完成项目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对象:2020年1月1日-10月31日,符合条件的西藏中小企业,且达到《细则》“三、支持重点、标准”中“2.奖励标准”第“3-7”项的,即可申报。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材料。各申报对象严格按照《细则》关于申报材料的要求,整理备齐每个申报项目所需资料,相关附件可登陆“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政务公开→政策法规”自行下载。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打印(复印),按照《细则》第三条“支持重点、标准”中申报材料要求顺序和符合第二条“申报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一并装订成册(一式8份)并编制页码,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单位)公章。
 
  (二)报送对象。申报材料准备完成后,区直企业可上报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也可报送至自治区工商联经济服务处(517室)。
 
三、有关要求
 
  (一)同一年度同一项目只能申请一种支持方式,当年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二)各申报企业要按《细则》中“申报材料”明细准备申报资料,凡申报资料不符合要求或未按顺序装订的不得推荐。
 
  (三)各直属会员企业、商(协)会要及时研究通知精神和《2020年西藏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实施细则》,结合企业实际准备申报材料。商(协)会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将申报通知和有关要求传达到各会员企业。
 
  自治区工商联联系人:山万斌  13981833009  6330965
 
西藏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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