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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静等同志获西藏自治区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0-03-10 | 信息来源: | 浏览次数:1675
  近日,西藏自治区妇联、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西藏自治区三八红旗手标兵、西藏自治区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名单。我会机关干部李静同志荣获西藏自治区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区工商联执委、西藏拉姆律师事务所桑吉拉姆,区工商联会员企业、西藏阜康医院李君两位同志荣获西藏自治区三八红旗手称号。祝贺三位同志获此殊荣!
 
  工商联系统妇女要向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学习,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受表彰的优秀女性为榜样,学习她们爱党爱国、忠于人民的坚定信念,学习她们敬业勤勉、求真务实的优秀品质,学习她们心系群众、无私奉献的高尚追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立足各自工作岗位创新创造、真抓实干,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决胜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巾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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