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工作是全国工商联每年开展的重点工作之一,根据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的通知》(全联厅〔2019〕16号)要求,2019年各省将继续开展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通过对上规模民营企业连续多年的调查和研究,为分析民营经济发展趋势、民营企业发展规律提供依据,为各地党委政府分析本地民营经济发展水平、制定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提供参考。同时,通过调研发现民营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工商联经济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调研范围和调研内容
1、调研数据的时间范围: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调研对象:2018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份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外资绝对控股企业和港澳台资绝对控股企业不在调研范围内)。营业收入总额指企业的所有收入,即主营业务和非主营业务、境内和境外的收入。
3、调研内容:《2018年度企业基本情况调研表》(表一)、《企业2018年度缴税情况详表》(表一附)和《2018年度企业发展与管理情况调研表》(表二)。表一是企业参加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排序的基础;表二是分析民营经济发展趋势、民营企业发展规律的重要依据。
三、调研的组织和实施
1.调研通知在西藏自治区工商联网(http://www.西藏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 .com/)通知公告栏公布,有关单位和企业可从西藏自治区工商联网站上通知公告中下载。
2、今年的调研将继续采用网络申报系统,请登录上规模民营企业数据库(网址:http://sgm.acfic.org.cn),录入和审核数据。2018年度调研表做了较大修改,数据库在调整、测试完成后于3月底上线。
3、各市(地)工商联将负责此项调研工作的人员名单于3月20日前报区工商联经联处。
4、各市(地)工商联在上报企业材料时,如有企业被列入诚信、环保黑名单的,请予以说明情况。
5、请于2019年4月10日前以公函的形式将参加调研企业的名单、企业原始表报西藏自治区工商联。注:各市(地)工商联报送区工商联经联处(517室),直属会员企业报送区工商联组织会员处(518室),直属商(协)会报送区工商联商会秘书处(515室)
四、填表要求
1、调研表一律打印,不得使用传真件、复印件和手写件,避免数据因模糊不清出现差错。
2、企业填报的各项数据要真实、准确,调研表填写后须经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方视为有效,如无签字和公章一律退回。
3、集团企业下设多个子公司的,其各项经济指标应按照国家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关合并报表的规定上报。集团公司在不同省份设有子公司的,请填报“表一附:企业2018年度缴税情况详表”。已合并报表进入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若集团公司已报,子公司不再进入调研排序。
五、有关事项
1、此调研及其发布活动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2、未尽事宜请咨询自治区工商联经联处。
希望各市(地)工商联理顺工作程序,积极组织实施,保证上报企业的广泛性、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共同做好这项品牌工作。
西藏自治区工商联经联处
联系人:邓 琴
电 话:13549011565 传 真:0891- 6330965
邮 箱: fgjjbgs2018@163.com
地 址:西藏自治区工商联经联处(藏热路中段三号商会大厦517室)(邮编850000)
附件:1、2018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表.doc
西藏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