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联建议:大力支持民族药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发布时间:2019-03-12
|
信息来源:
|
浏览次数:1540
民族药物是在民族医学理论指导下的用药,与中药同属于祖国医学瑰宝,具有同等重要地位,是现代医药和中医药的良好的补充。此外,民族药产业也是民族地区最具发展基础和后发优势的产业,对于发展民族地区的产业、增加民族地区就业、维护民族地区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鉴于此,全国工商联在今年两会上提交了《关于大力支持民族药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提案》。
提案指出,国家大力在支持中医药(含民族药)事业发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13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若干意见》中,要求“积极发挥少数民族医药在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在评审、评估和鉴定活动的相关要求制定上,要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医药的特点”。在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中也明确指出“中西药并重”。但在政策执行层面,那些有独特疗效、优质优效的民族药却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扶持,民族药在历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占比甚微。
本提案初稿单位全国工商联医药业商会提供的数据显示,在2009版中,包括藏药、蒙药、维药为代表的民族药均未被纳入。在2012版中,藏药、维药各被纳入两个品种,蒙药被纳入一个品种,占比0.96%。在2018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中,基本药物品种数量由原来的520种增加到685种,其中西药417种,中成药261种,民族药7种,在总量中的占比虽略有提升,但也仅仅为1.02%。
为了丰富医疗机构的选择范围,满足广大群众的民生需求,全国工商联建议:
一是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增加民族药品种数量,同时充分考虑民族药优势病种特色疗法的治疗用药特点,扩充原有品种剂型。如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的特色疗法为药浴+口服制剂组合用药,如目录仅纳入该疗法的部分药物,就会造成临床应用治疗方案不完整,疗效无法保障。
二是在完善基本药物目录与医保目录的动态调整机制,发挥民族药协会等专业组织的作用,把优质优效的民族药按程序优先纳入到目录中。
三是加快民族药双跨品种的评审工作,推动更多安全有效的民族药经典方剂从处方药转为OTC,为患者的自我药疗提供更多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