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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商联召开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进商协会”“进企业”部署动员会

发布时间:2022-05-16 | 信息来源:西藏自治区工商联 | 浏览次数:1869

5月13日,自治区工商联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进商协会”“进企业”部署动员会在区工商联多功能会议室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进商协会”“进企业”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王念东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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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念东在讲话中指出,这次部署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西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批示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入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深入持久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进商协会”“进企业”工作,充分发挥商协会和企业的作用,进一步调动民营经济人士投身模范区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助推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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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民营经济领域民族团结模范创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民营经济是推动西藏改革发展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的推动者、实践者。民营经济中开展进步模范工作意义重大,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位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聚集“四件大事”“四个确保”,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主动扛起模范区创建工作的政治责任,发挥商协会和企业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把模范区各项创建工作扎实稳妥地推动下去。二要明确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结合自治区出台的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工作方案,明确年度目标,将创建工作纳入发展规划,融入工作全过程,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序推进。从深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规,团结凝聚各族群众,建设现代化企业文化,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全力助推。三要注重融合推进,确保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加强组织领导,融入工作体系。做到把创建工作与党建工作结合,把创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相结合,把创建工作与特色群众性交流活动相结合,把创建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四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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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工商联年度重要工作,贯穿于每个处室的工作职责中,相互配合,协同发力,把民营经济领域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抓实抓好,为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努力做到民族团结进步走在全国前列做出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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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由区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巴桑多吉主持,工商联会领导、处室负责同志,区工商联直属商协会、会员企业负责同志等100余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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