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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3次主任会议 洛桑江村主持

发布时间:2019-07-25 | 信息来源: | 浏览次数:1543
  本网拉萨7月24日讯(记者 赵书彬)23日下午,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主持召开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主任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多托、许雪光、其美仁增、巨建华、李文汉、尼玛次仁、纪国刚、王峻,秘书长刘光旭出席。
 
  会议传达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会议精神,听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2019年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活动的报告。会议强调,要紧扣法律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跟踪问效,助力水污染防治,加快推进美丽西藏建设。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充分发挥“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优势,筑牢重要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会议听取了关于《西藏自治区教育督导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和调研报告,关于《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正案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关于《山南市羊卓雍错保护条例》《山南市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的审查报告,关于自治区2018年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和决议(草案),关于自治区2019年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和决议(草案),关于全区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脱贫攻坚和农牧民增收情况的调研报告;审查了人事任免事项,研究了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及公告(稿),同意将以上法规草案、报告和人事任免案提请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洛桑江村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广泛征求意见,深刻检视问题,切实把人大机关主题教育抓紧抓实抓好,不断引向深入。要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区党委领导之下,推动落实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及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计划,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合力,全力以赴完成年度既定任务。要加强统筹协调,坚持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改进会风文风,切实把人大机关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高到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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