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21条政策措施助力民营企业发展。不久之前,自治区司法厅印发《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十条意见》,并积极推动出台《西藏自治区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障条例》……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解决我区民营企业发展途中遇到的难题。
我区民营企业起步晚、基数小,却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税收方面,民营企业上缴税收连续多年占全区税收总额比重的90%以上;在就业方面,民营企业提供了逾80%的就业机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指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对我区发展而言,民营企业更不能“离场”。要实现我区民营企业走向更广阔的舞台,就需要积极出台、落实相关政策保障,进一步打破民营企业发展途中遇到的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
政策保障是基础。近年来,在“一带一路”框架内,在“双创”热潮中,在“百企帮白村”活动中,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的基础上,我区民营企业发展迎来难得的机遇,但依然存在市场、融资、转型等方面的困难,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出台针对性政策,做到宏观中有细节,微观中重效率,让民营企业真正感受到权益得到保障、发展得到重视,安心踏实发展产业。
政策落实是关键。落实出生产力,落实出创新。有了相关政策的出台,就要积极落实,落实到民营企业的各个行业。落实不是空口白话,而要白纸黑字,要营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靠前服务,要倾听政策落实过程中民营企业的意见建议,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创新执行方式,让政策正真变成民营企业发展的生产力,转型创新的强心针、催化剂。
监督运行是根本。合理科学的政策落实,保障了民营企业的发展,但在市场竞争环节,不免出现不公平竞争的现象,也可能出现钻政策空子虚假经营的现象。这就要求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尤其在补贴性政策落实过程中,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让能享受政策的企业一个不落,让想钻空子的一个不进,既保障市场竞争公平,又保护民营企业的良好形象,形成发展的良性循环。
相关政策的出台、落实、监督运行,将为我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加良好的环境,但随着时代的变化,政策也应随之优化,这样才能更加有力地破除民营企业发展遇到的问题,发挥民营企业更大的作用,不断推进我区经济社会长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