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为进一步加强对市场经营主体的依法保护,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工商联举办第三次民营企业大讲堂,邀请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高级法官成艺为大家讲解最新修订版的《公司法》,鼓励、支持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我区民营企业法律维权工作、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管理工作和民商事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成艺同志从《公司法》的修改概况、最新修改说起,详细地介绍了公司法人制度、权利,公司依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工会活动义务、建立民主管理制度、党组织、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监督、社会公共利益责任、信息公示等义务,同时对公司登记机关的义务、股董监高的义务、公司的“生”(设立登记)“变”(变更登记)“死”(撤注销登记)等行为等进行了详细讲解。
自治区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秘书长德吉强调,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及工商联系统干部职工,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真正将法治信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更好地规范企业组织和行为,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共同续写法治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