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主页政务公开公告公示

关于做好民营企业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4 | 信息来源: | 浏览次数:2099
各市(地)工商联、直属会员企业、商协会:
    做好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是当前我区重大的民生工程之一。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出台了藏党发﹝2017﹞9号文件为主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成立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今年6月和9月分别召开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研究部署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工商联要引导民营企业提供更多适合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及时准确了解掌握我区民营企业解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和高校毕业生在民营企业就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探索高校毕业生在民营企业稳定就业的政策措施等,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务必请各市(地)工商联、直属会员企业、商协会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现将做好民营企业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市(地)、各县(区)相应成立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市(地)、县(区)工商联要密切配合本市(地)、本县(区)人社、教育、科技、工商、民政等部门,做好本市(地)、本县(区)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二、要准确统计2018年本市(地)、本县(区)民营企业提供的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信息,建立相应的基础资料数据库。
    三、要准确统计2017年—2018年以来,每年本市(地)、本县(区)民营企业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建立相应的基础资料数据库。
    四、要做好民营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学习宣传,利用本系统本部门网站、杂志、公众微信等宣传平台,重点宣传《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藏党发﹝2017﹞9号)文件精神和相关配套政策,让我区民营企业了解和享受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
    五、要结合各自实际,专门组织力量,深入民营企业开展调研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民营企业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就业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向当地党委、政府反映情况,协调解决民营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六、各市(地)工商联要向所属县(区)工商联专门下发通知,安排部署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七、直属会员企业和商协会要积极响应自治区党委、政府号召,为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更多岗位,为高校毕业生在企业稳定就业创造条件。2017年—2018年本企业、本商协会解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和招聘岗位信息报送至区工商联经联处。
    上述相关资料数据务必于2018年10月20日前报送至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民营企业就业组。联系人及电话:邓琴 13549011565  0891—6528252(兼传真)  邮箱 myqyjyz@163.com
 
 
                          西藏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
                              2018年9月17日
Copyright © 2002-2018 西藏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 版权所有 备案号:藏ICP备16000010号-2
主办单位:西藏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联系方式0891-6333086) 技术支持:西藏高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