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看望了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的经济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就新就业形态要顺势而为,补齐短板、民营企业发展要不断攻克难题提出了指导意见。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在国内全面爆发,在这样的特殊时期,传统的运营模式及工作模式被颠覆,“新就业形态”脱颖而出。近几年,随着创业者、自由职业者、平台从业者等新就业形态人员数量的递增,也逐渐暴露出一些规范及法律问题。比如“新就业形态”下劳动者法律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但我们始终相信我们的政府一定会及时研究,弥补有关法律法规中的不足。有效规范、约束、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权责利,进一步激发“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的干劲与活力,促进新兴职业和行业的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大批民营企业涌现并占据重要地位,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解决就业及增加税收等方面都起到至关重要作用。为了把疫情对民营企业的影响降到最低,国家及时出台了系列政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如营商环境的优化、简政放权优化政府管理,减税降费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等问题。国家对民营经济的政策支持是一贯的、有力的,民营企业也切实享受到政策优惠带来的实际利益。民营企业由于自身机制灵活,产权明晰,决策自主,相信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在自身改革的过程中,核心竞争力将会进一步得到提高,并会保持积极健康的发展势头。
西藏易达投资集团党委书记 李川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