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阿里地区高度重视非公经济发展工作,特别是2017、2018年度,组织召开全地区第二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大会和成立阿里地区非公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狠抓非公经济发展工作和促进民间投资工作,持续推进“两个健康”,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基础和有力支撑。截至2018年7月,全地区非公经济市场主体7687户,注册资金57.4亿元;非公经济实现增加值10.25亿元,同比增长14.1%,占全地区经济总量的37.92%,经济贡献率达45.2%。
一是高度重视,毫不动摇加快发展非公经济。近年来,阿里地委、行署把发展非公经济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谋划、强力推动,不断强化抓好工作责任意识。上半年,地区非公经济领导小组加强对自治区“八大工程”任务贯彻落实,对任务推进不力的部门进行了3次催办、2次通报。将县级工商联组建工作作为推进非公经济发展工作的重要抓手,召开地委会议,专题解决县级工商联机构问题,落实人员编制1名。
二是全面推进,逐步改善民间投资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放管服”改革举措,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取得了良好的成效,2017年度,我地区工商部门被国务院办公厅予以通报表彰。加大推进优化行政审批环节力度,全面清查行政审批事项权责清单,梳理完善审批、检查、处罚等行政事项103条;持续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实现了企业少跑腿,缩减办事成本的目的,上半年已有63户企业受益;扎实推进“先照后证”工作,发放后置审批告知函230余份,经营主体签订承诺书333份。
三是落实政策,持续助力非公经济大发展。积极宣传国家、自治区、地区三级财税优惠政策,特别是针对国务院六项减税政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等政策的解读,逐项落实5类20项便民办税新举措,促进优惠政策落实。截至6月15日,全地区征前减免各项税款7033万元,其中增值税1422万元,企业所得税5350万元。
四是明确任务,积极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紧盯区党委、政府下达的10亿元招商引资任务,汇总收集招商引资项目33个,汇编成招商引资项目库,总投资49.3亿元。认真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试行)》文件,由行署主要领导带队,前往内地特别是对口援藏省市落实招商引资工作。2018年,我地区积极参与陕西省、河北省各类招商引资推介项目,并组织开展“陕西•西藏阿里”、 “河北•西藏阿里”招商引资项目推介会,共签约项目11个,协总投资34.6亿元。充分利用西藏阿里地区第七届象雄文化旅游议节有利时机,组织开展招商引资项目推介会,签订招商引资项目19个,合同资金6.05亿元。
五是解决难题,不断增强民营企业发展后劲。结合阿里实际,出台《阿里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扶持政策,并在有限财政收入中,列入非公经济专项扶持资金预算700万元,专项用于扶持民营企业发展,助推民营企业解决借贷融资、转型升级、规模扩大等方面难题,助推民营企业健康快速发展。2017、2018年度,共为3家企业发放专项扶持资金485万元。
六是互惠互利,保障实现企业、群众双丰收。针对本地民营企业人才缺乏问题,积极组织开展农牧民技能培训工作,每年投入专项培训资金1700余万元培训3800余人,为民营企业提供人才保障。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暨民营企业招聘活动,逐步解决民营企业高技术人才瓶颈。2017、2018年度,全地区共组织40家民营企业,提供23个工种700余工作岗位参与招聘活动,完成人才招聘163人,720人达成合作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