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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藏工商联宣传员队伍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9 | 信息来源: | 浏览次数:1851
各地(市)工商联,机关各部门、执委以上会员企业、商(协)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全国工商联构建工商联大宣传工作格局,提高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能力的工作要求,现根据《关于印发<全国工商联宣传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全联厅发【2020】7号)文件要求,现就西藏工商联宣传员队伍建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1、按照分级建设、分级管理的原则,由自治区工商联宣教处负责具体工作。自治区工商联宣传员队伍以自治区工商联宣传教育处负责人、各处室负责人、直属商会秘书处人员、执委企业宣传部门、信息部门负责人及各级工商联相关负责人为主组成,各地(市)、县级工商联逐级建立宣传员队伍。各级工商联负责统筹本级宣传员数量。自治区工商联约300人,每个地市级工商联约100人,各县区级工商联约50人。
 
  二、宣传员要求
 
  各地(市)、县工商联要把宣传员队伍建设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宣传员要求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责任心强、文字能力好、熟悉网络工作。能够肩负起在民营经济领域“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不断增强舆论引导的主动权主导权,为促进“两个健康”、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三、工作要求
 
  各级工商联按照“边建设、边管理、边使用、边完善”的原则,力争4月底完成自治区、地(市)、县三级队伍推荐、组建,将本级宣传员名单及时上报上级工商联备案。5月底实现宣传员微信群正常运转,6月底实现宣传员队伍的组建和工作群正常运行。
 
  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对各级工商联宣传员队伍的培训工作。
 
  四、工作职责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促进“两个健康”,积极创作正能量宣传作品,弘扬主旋律,巩固壮大主流舆论。
 
  2、对全国工商联、自治区工商联、上一级工商联和本地工商联推送的宣传内容,在相关报刊、网站、新媒体、工作群等宣传平台进行转发、评论。
 
  3、按照全国工商联和自治区工商联统一部署,踊跃参与相关线上线下宣传活动,讲好工商联和民营企业故事,传播民营经济领域正能量。
 
  4、关注“全国工商联”微信公众号,关注“中华工商联时报”“全联通”“中国工商”微信公众号,关注“西藏工商联”微信公众号,及时阅读、转发、评论。
 
  5、针对社会热点特别是民营经济领域热点舆情,积极发表正确观点和主张,参与相关话题点赞、跟贴、转贴、评论工作,自觉批驳抵制错误言论。
 
  6、关注民营经济领域舆情、社情民意、优秀典型和经验做法,及时向工商联信息收集部门报送。
 
  五、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各地(市)工商联、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会员企业、商协会于4月15日前将宣传员个人申报表由本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至区工商联宣传教育处。另,地市工商联需在“主管部门”栏审批同意后报送。电子版先报送至邮箱,纸质版随后邮寄。
 
  联系电话:6322561、6344405
 
  电子邮箱:xzgslxjc@qq.com
 
  邮寄地址:拉萨市城关区藏热路中段三号西藏自治区工商联宣传教育处
 
 
西藏自治区工商联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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