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的通知
各市地工商联,商协会直属会员企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1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4号)和《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关于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的通知》(全联厅〔2018〕57号)的指示精神,全国工商联系统将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摸底调查范围
此次摸底调查的范围包括: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央企和地方国企(包括文化、金融等企业及政府平台、军工企业)作为民事责任主体,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合同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形式要件约定时间到期或特定条件、标准具备后,应当支付而未支付的款项。各市地工商联要充分依托工商联系统体系,发挥组织优势,集中开展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有关情况的摸底调查,并进行甄别筛选,建立工作台账(详见附表),并积极协助开展好相关工作。
二、有关要求
各市地工商联要切实注意保护企业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可靠,避免出现信息泄露现象。要对清欠工作和成效及时总结,于2019年1月28日前将阶段性工作情况报自治区工商联经联处。报告主要包括:一是本市(地)民营企业账款拖欠情况明细表;二是清欠工作的有关成效、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三是协助推进清欠工作的主要打算。2019年3月20日前报送清欠工作全面情况报告。报告包括:一是2月28日以后新增的本市(地)民营企业账款拖欠情况明细表;二是清欠工作的有关成效、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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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海峰 电 话:18076988181 0891-6330965
下载附件请点击:
附件1:地方政府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情况统计表
附件2:央企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情况统计表
附件3:地方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情况统计表
附件4:军工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