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全国光彩事业重点项目和
2019年光彩事业扶贫贷款项目的通知 各市(地)工商联,商(协)会、直属会员企业: 为了更好的推动光彩事业扶贫工作,鼓励更多的民营企业参与光彩事业投资扶贫开发项目, 根据《关于申报2018年全国光彩事业重点项目和2019年光彩事业扶贫贷款项目的通知》(光彩发﹝2018﹞4号),全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继续接受各地推荐全国光彩事业重点项目和光彩事业扶贫贷款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全国光彩事业重点项目 选择今年的推荐项目(我区推荐重点项目不超过5个),按《管理条例》及其附件《申报推荐全国光彩事业重点项目需报送的文件材料》要求,如实认真填写有关表格和有关材料。为了更好服务这些项目,全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将依照“附件”所列条件,对所报项目做严格筛选和有针对性的考察。 二、2019年光彩事业扶贫贷款项目 根据《申请农业银行贷款的一般条件》的有关规定,请有关申请企业,按《申请国家扶贫贷款项目需报送的文件材料和程序》一并申报(推荐申贷项目不限数量)。 请按照《填报说明》认真填写各项表格,并准备相关材料。请于2019年1月28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自治区工商联经联处,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 地 址:拉萨市藏热路中段商会大厦517室区工商联经联处 邮 箱: 475358531@qq.com 联系人:张海峰 0891-6330965 填报说明 1.评选“全国光彩事业重点项目”和推荐“光彩事业扶贫贷款项目”,是两套不同的工作流程。针对各地报来的推荐重点项目,由中国光彩会审核、批准,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颁发重点项目牌匾和证书。 针对各省推荐的扶贫贷款项目,中国光彩会初审后,将符合基本条件的项目向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推荐,再由农行按照规定流程指导各省分行开展放贷工作。最终能否获得扶贫贷款由农行各分行、支行按照有关规定并视各企业具体情况而定。 请各地在报送重点项目、申贷项目时,对材料加以区分、注明。若以重点项目材料来推荐贷款项目,或以贷款项目材料来推荐重点项目,均视为无效。 2.为保证获评推荐重点项目材料真实有效可信,加强省光彩会对本省项目材料的初审把关,请各省光彩会在报送推荐重点项目时,在“推荐表”中认真填写推荐理由,负责人按要求在表格指定位置签名、盖章。无正当理由未签字盖章的材料,视为无效。 3.请严格按照数量要求报送。重点项目每省最多报送5个,若超过5个,将默认前5个为推荐项目。推荐扶贫贷款项目无数量限制。 其他方面请严格按照附件1、附件4的要求进行填报。申报重点项目的请填写附件2(包含3个表格);申报扶贫贷款项目的请填写附件5(包括1个表格)。 下载请点击: 附件1:申报全国光彩事业重点项目需报送文件材料 附件2:重点项目推荐表、汇总表、申报表 附件3:申请贷款的一般条件 附件4:申请国家扶贫贷款项目需报送的材料和程序 附件5:国家扶贫贷款项目基本情况表 西藏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 2018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