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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发布时间:20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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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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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4478
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份额
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请看民法典相关条款: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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